如何可以跳過離婚冷靜期快速離婚呢?


如何可以跳過離婚冷靜期快速離婚呢?鄭州婚姻律師

受疫情影響,當地民政局一度暫停婚姻登記服務,疫情好轉后陸續開展預約登記;另外,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正式頒布,到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還不到半年。第一天預約離婚登記很難,排了好幾個月的隊。那么,如何可以跳過離婚冷靜期快速離婚呢?鄭州婚姻律師解析:

在中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起訴離婚。很多人不知道法院可以調解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一開始都能協商,可以一起到法院申請訴前調解,并告知法院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在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上達成共識,以便法院盡快安排調解員進行調解。

調解成功的,直接出具民事調解書(寫明雙方自愿離婚及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的處理協議),夫妻雙方調解離婚,并用有效的民事調解書代替離婚證;調解不成的,轉入法律訴訟。

對于這類案件,法院也怕一方時間長了可能反悔,所以往往會盡快安排調解,讓雙方簽署調解筆錄(注明這份調解筆錄簽署后生效),一個月以上(視具體案件和當地法院而定)。此類案件的調解期限,期滿調解不成的,將轉入訴訟程序),且至少在當日(適用于雙方財產、債務不復雜且對子女撫養權歸屬無異議的案件),可以給予民事調解。

這樣會比去民政局同意離婚然后經歷一段冷靜期快很多,還有兩個額外的好處:

1.協議的有效性是可以保證的。

很多人直接從網上下載一份離婚協議,根據自己的情況修改后簽字。這種協議可能有無效條款,也可能被懂法律的一方“坑”。民政局工作人員沒有義務幫你復習,也不懂這些條款里的波折。

離婚由法院調解的,法院最終需要以自己的名義出具民事調解書。雖然是以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和調解記錄為依據,但它是法院認可的正式的外部法律文件,具有自身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因此,法院需要對民事調解書的內容負責,所以需要審查夫妻之間的協議是否有效,陳述是否明確,是否有對一方不利的條款,當事人本身是否明確并接受不利條款。

這相當于法院幫你查坑避坑。

2.離婚調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雙方在民政局達成的離婚協議不可執行。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約定,另一方不得不到法院起訴對方履行。從訴訟到執行最早需要半年左右。如果慢的話,不知道要多久。

但法院調解離婚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雙方取得的調解文書是可以執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無需二次訴訟。

比如可能不合適。比如生孩子時遇到胎位不正,臍帶繞頸的情況。你是選擇“順轉割”遭受二茬罪,還是直接剖腹產?

當然,如果實踐中以這種方式離婚的人太多,導致法院業務激增,未來地方法院會調整離婚調解的具體實施方式還是提高離婚調解的門檻?這種可能性不能排除。

如何可以跳過離婚冷靜期快速離婚呢?以上就是問題的解析,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鄭州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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